2026 年 8 月 14 日更新 · 面向包装采购方、品牌方和印刷供应商的法规指南
欧盟《包装和包装废弃物法规》,即法规(EU)2025/40,通常简称 PPWR。目前,投放欧盟市场的包装都以这部法规为统一的法律框架。该法规于 2025 年 2 月 11 日生效,自 2026 年 8 月 12 日起普遍适用。它覆盖各种材质、各种来源的包装,进口到欧盟的包装和已包装商品也包括在内。
对包装印刷厂和包装加工厂来说,PPWR 不只是一项废弃物管理规定。材料选择、结构设计、油墨和涂层、标签、数字数据载体、技术文件,以及印在包装上的环保声明,都会受到它的影响。部分义务现已适用;可回收设计、包装最小化和标签方面的主要规则,则会在 2028 年至 2038 年间分阶段实施。
实际变化在于:评价一款印刷包装,已经不能只看颜色、印后工艺、保护性能和成本。采购方会越来越需要证据,证明整套包装系统(纸板、薄膜、标签、胶黏剂、涂层、油墨和封口件)能够满足适用的 PPWR 要求,并且有文件可查。
重要提示:本文是实务层面的概述,不构成法律意见。PPWR 规定的义务,取决于包装形式、产品类别以及经济经营者所处的角色。在批准生产设计稿之前,品牌方和进口商应先向熟悉欧盟法规的法律顾问确认自身承担的义务,并核查最新的授权法案和实施法案。
印刷包装 PPWR 要点速览
| PPWR 事项 | 目前已明确的内容 | 对印刷和包装的影响 |
|---|---|---|
| 总体适用 | 该法规自 2026 年 8 月 12 日起普遍适用。 | 销往欧盟的包装规格书,现在就应写明 PPWR 责任划分、证据和文件保存要求。 |
| 食品接触包装中的 PFAS | PPWR 对全氟和多氟烷基物质(PFAS)规定的浓度限值,自 2026 年 8 月 12 日起适用。 | 防油纸、防潮纸、阻隔涂层及其他食品接触部件,需要供应商出具声明,必要时还要提供检测证据。 |
| 可回收设计 | 欧盟的评估标准和可回收性等级将通过配套的二级立法出台;自 2030 年或更晚的法定适用日起,达到 A、B 或 C 级将成为投放市场的门槛。 | 装饰性印后工艺、覆膜、贴窗、标签和胶黏剂,都要放在完整包装单元中整体评估,不能孤立看待。 |
| 统一标签 | 材料成分标签计划自 2028 年 8 月 12 日起实施,或在相关实施法案生效满 24 个月后实施,以较晚者为准。 | 设计稿体系需要为最终版欧盟图形标识预留受控区域;如使用二维码或其他经批准的数字载体,也要一并留出位置。 |
| 包装最小化 | 自 2030 年起,包装重量和体积必须减至满足功能所需的最低限度,具体以法定时间安排和例外条款为准。 | 尺寸过大的硬质礼盒、假底、双层壁和装饰层,都需要有站得住脚的性能理由。 |
| 环保声明与文件 | 环保声明必须具体且有依据;制造商必须保存技术文件和欧盟符合性声明。 | 如果没有明确的适用范围和证据档案,不应在设计稿上添加“可回收”“可重复使用”或“可持续”等字样。 |
目录
- 欧盟 PPWR 是什么?
- PPWR 哪些规定现在就要关注?
- PPWR 会给包装印刷带来哪些变化?
- PPWR 实施时间表:2026 年至 2038 年
- 采购销往欧盟的包装,应向印刷供应商提出哪些要求?
- 常见问题
- 欧盟官方资料来源
欧盟 PPWR 是什么?
PPWR 以一部在欧盟各成员国直接适用的法规,取代了此前的《包装和包装废弃物指令》。它的适用范围覆盖包装的整个生命周期:成分与制造、可回收性、再生料含量、重复使用、标签、包装最小化、废弃物预防、生产者注册以及生产者责任延伸。
这部法规适用于所有包装,不论材质,也不论包装来自制造、零售、分销、服务行业还是家庭。进口包装同样适用。因此,一只在中国生产、用来包装化妆品并在法国销售的折叠纸盒(彩盒),并不会仅仅因为是在欧洲以外印刷的,就不受 PPWR 约束。
责任按角色划分。法规意义上的“制造商”是谁,要看具体的商业安排:可能是品牌方、灌装商,也可能是以自身名义委托设计或生产包装的其他经营者。欧盟进口商另外承担核查和信息提供义务。包装加工厂依然是关键一环,因为供应商必须提供证明合规所需的信息和文件。
PPWR 哪些规定现在就要关注?
1. 食品接触包装的 PFAS 限值
自 2026 年 8 月 12 日起,食品接触包装中的 PFAS 浓度如果达到或超过 PPWR 规定的限值,就不得投放欧盟市场;其他欧盟法案已禁止投放市场的情形除外。法规分别为单项 PFAS、目标 PFAS 合计值,以及含聚合物 PFAS 在内的 PFAS 总量设定了阈值。是否合规,须在技术文件中予以证明。
就印刷生产而言,眼下首先要问的不是“这种纸能不能回收”,而是“每个食品接触部件里都含有什么”。防油纸、阻油层、防潮涂层、脱模处理,以及某些含氟加工助剂,都需要特别留意。采购方应要求供应商出具书面 PFAS 声明,范围覆盖基材、涂层、油墨、光油、胶黏剂,以及构成食品接触包装一部分的任何内衬。
2. 关注物质与重金属
包装在生产时必须尽量减少关注物质。根据第 5 条,包装或包装部件中铅、镉、汞和六价铬的合计浓度上限仍为 100 mg/kg。因此,油墨、颜料、涂层和再生材料的采购管控,也成了合规档案的一部分。
3. 印在包装上的环保声明
第 14 条对涉及 PPWR 所涵盖属性的环保声明提出了更严格的依据要求。声明所宣称的性能必须高于适用的法定最低要求,并须写明适用对象是完整包装单元、某一个部件,还是经营者更大范围的包装产品组合。相关证据应纳入技术文件。
这意味着,“100% 可持续包装”之类的笼统说法存在风险。更精确的表述更容易举证,例如写明某个具体部件中经核实的再生料含量百分比。审批设计稿时,应对每一个环保图标、声明和脚注逐项做合规审核。
4. 技术文件与合格评定
PPWR 要求制造商完成适用的合格评定程序,编制技术文件,并出具欧盟符合性声明。一次性包装的相关文件,一般须在投放市场后保存五年;可重复使用包装的文件则须保存十年。
对印刷厂来说,这意味着要建立一条可落地的证据链:经批准的材料规格、供应商声明、物料清单、检测报告、最终设计稿、生产批次标识,以及受控的变更记录。生产过程中如果想替换某项高端印后工艺,应先确认这一变更是否会影响合规证据。
PPWR 会给包装印刷带来哪些变化?
1. 可回收设计要写进生产要求
第 6 条要求包装必须可回收,并引入了可回收性能等级。欧盟委员会须以授权法案的形式,制定详细的可回收设计标准和评估规则。自 2030 年起,或自相关授权法案生效满 24 个月起(以较晚者为准),包装一般须达到 A、B 或 C 级,才能投放市场。自 2038 年起,门槛收紧为 A 级或 B 级。
评估对象包括包装单元及其各个部件。每个部件都必须兼容现有的收集、分选和回收工艺,而且不得妨碍包装主体的可回收性。因此,对于印刷纸包装,风险排查可能涉及以下内容:
- 塑料覆膜和阻隔膜;
- 金属化层、电化铝和大面积装饰效果;
- 采用其他材质的贴窗、封口件、提手和内托;
- 标签、底纸和压敏胶;
- 油墨、光油、清漆和功能性涂层;
- 洗脱性能、纤维得率,以及残留物对再生产品的影响。
按照法规对复合包装的定义,判断与主体构成一体的第二种材料是否控制在 5% 的复合材料阈值以内时,标签、光油、涂料、油墨、胶黏剂和清漆不计算在内。但这项排除规定并不意味着这些要素与可回收性无关。第 6 条依然要求,所有部件都不得妨碍现有的回收工艺。
2. 装饰设计要有功能和材料上的依据
到 2030 年,包装设计必须把重量和体积减到满足功能所需的最低限度。仅为增大产品视觉体积而设置的设计,包括多余的包装层、假底和双层壁,除法规列明的例外情形外,都会受到限制。
高端包装并没有被禁止。保护性能、上机适应性、物流、卫生、产品展示以及知识产权方面的限制,都可以作为相关的性能标准。变化在于:每一种结构或印后工艺都应有书面记录的理由。例如,硬质礼盒可能仍然适合易碎的高价值产品,但它的尺寸、内托和材料组合都需要说明理由,不能默认可以接受。
3. 欧盟统一标签会改变设计稿流程
PPWR 设立了统一的材料成分标签,便于消费者分类投放包装。通用标签义务计划自 2028 年 8 月 12 日起实施,或自相关实施法案生效满 24 个月起实施,以较晚者为准。可重复使用包装的标签和数字信息另有单独的时间表。
法规要求欧盟委员会以实施法案的形式,出台详细的标签规范。生产团队应以《欧盟官方公报》上发布的最终法案为准,不要照搬演示文稿里的图形标识草案。在规范内容及其法定实施时间确定之前,设计稿应预留可调整的空间,不要把自行推测的标识直接固定在版面上。
比较稳妥的设计稿方案是:主体设计保持稳定,另设一个受控的合规图层,用来放置欧盟标签、材料信息,以及经批准的二维码或其他数字载体。这样一来,法规更新时处理起来更方便,也不必重做整套品牌设计。
4. 空隙率上限影响电商和运输包装
自 2030 年起(如相关实施法案生效满三年的日期更晚,则以该日期为准),组合包装、运输包装和电商包装的空隙率一般不得超过 50%。计算时,纸质填充物、充气袋、气泡膜、泡沫及类似填充材料都算作空隙。
这会推动包装开发转向尺寸合适的纸箱、模块化刀模图,以及产品与外箱之间更好的匹配。结构打样和运输测试也因此更加重要:减少空隙的同时,不能引发产品破损或标签问题。
5. 再生料含量目标主要针对塑料部件
第 7 条为塑料包装设定了消费后再生料(PCR)的最低含量目标,自 2030 年或更晚的法定适用日起实施。即便是以纸为主的包装,也可能带有塑料材质的贴窗、内托或提手,需要单独考虑。采购方应按类型和形式逐一列明塑料部件,而不是把整个包装笼统地称为“纸包装”。
PPWR 实施时间表:2026 年至 2038 年
| 日期 | 关键节点 | 对规划的影响 |
|---|---|---|
| 2025 年 2 月 11 日 | PPWR 正式生效。 | 过渡期由此开始;在此日期之后投放市场的可重复使用包装,与此前的旧库存区别对待。 |
| 2026 年 8 月 12 日 | PPWR 开始普遍适用;食品接触包装的 PFAS 限值同时开始适用。 | 销往欧盟的包装规格书和合规档案,现在就应写明各方角色、所用材料和相关证据。 |
| 2026 年 12 月 31 日 | 欧盟委员会关于关注物质的报告应于此日前提交。 | 预计妨碍重复使用、回收或影响化学安全的物质,将受到更严格的审查。 |
| 2028 年 1 月 1 日前 | 欧盟委员会应出台可回收设计标准和可回收性分级法案。 | 各类包装形式、部件和印后工艺具体如何认定,将由这些标准决定。 |
| 自 2028 年 8 月 12 日或更晚的法定适用日起 | 统一的材料成分标签成为强制要求。 | 设计稿应按欧盟最终发布的标签规范更新,不要采用草案版本。 |
| 自 2029 年 2 月 12 日或更晚的法定适用日起 | 可重复使用包装的标签和数字信息要求开始实施。 | 可重复使用包装体系需要配备受控标签、二维码或其他经批准的数据载体,以及循环使用次数信息。 |
| 自 2030 年 1 月 1 日或更晚的法定适用日起 | 可回收性 A–C 级门槛、包装最小化、塑料再生料含量目标、空隙率上限、重复使用目标以及部分限制措施分阶段实施。 | 包装产品组合应在此之前完成重新设计并形成文件记录,不要拖到最后的生产周期才处理。 |
| 自 2035 年 1 月 1 日或更晚的法定适用日起 | “规模化回收”表现纳入可回收性评估。 | 如果包装没有实现规模化的收集、分选和回收,仅在技术上可回收的设计将不再够用。 |
| 2038 年 1 月 1 日 | 包装一般须达到可回收性 A 级或 B 级。 | C 级包装形式应提前制定好停用或重新设计的方案。 |
采购销往欧盟的包装,应向印刷供应商提出哪些要求?
符合 PPWR 要求的询价单,不能只写尺寸、纸板等级、颜色和印后工艺。建议您要求供应商逐项确认以下内容:
- 完整物料清单:基材、油墨体系、光油、涂层、覆膜、电化铝、标签、胶黏剂、内托、贴窗、提手和封口件。
- 材料与物质声明:须涵盖重金属;如为食品接触包装,还应提供覆盖所有相关部件的 PFAS 证据。
- 可回收性证据:现有的检测或评估证据,以及在欧盟可回收设计标准最终确定后重新评估的承诺。
- 重量和尺寸数据:包装重量、各部件重量、内部容积,以及无法进一步减量的性能理由。
- 设计稿管控:最终销往的欧盟市场、所需语种、法定标签版本、二维码跳转地址,以及审批责任归属。
- 变更控制:凡可能影响合规的纸板、油墨、涂层、薄膜或胶黏剂,未经批准不得替换。
- 可追溯性:供应商身份、生产批次,以及规格书、设计稿和检测文件的受控版本。
做首个项目时,建议先确定包装结构和材料叠层,再定稿平面设计。按这个顺序推进,可以降低后期才发现问题的风险,例如装饰性印后工艺与回收路径相冲突,或者设计稿里没有合适的位置放置强制标签。
如果您正在筹备销往欧盟的包装项目,可以把产品、目标市场、包装形式、数量和印后工艺要求发给羽安包装(Yuan Packaging)。我们可以协助您把需求转化为生产规格,并梳理出打样前应解决的材料和文件问题。最终的法律合规责任仍由相关经济经营者承担,并应由具备资质的欧盟法律顾问确认。
常见问题
从中国出口到欧盟的包装,也要符合 PPWR 吗?
是的。只要投放欧盟市场,不论材质和产地,包装都受 PPWR 约束。具体承担哪些义务,要看经营者的身份是制造商、进口商、分销商、生产者,还是履约服务提供商。欧盟以外的印刷供应商通常需要提供信息和文件,协助欧盟经营者完成合规。
PPWR 禁止覆膜纸包装吗?
不禁止。PPWR 并没有一刀切地禁止覆膜纸或高端印刷纸盒。包装需要满足适用的可回收性、包装最小化、物质管控和文件要求。具体的材料组合和部件会被评为哪个等级,将由欧盟详细的可回收设计标准决定。
PPWR 禁止使用印刷油墨、涂层或电化铝吗?
PPWR 并未普遍禁止普通的印刷油墨、涂层或电化铝。不过,关注物质必须尽量减少,重金属限值同样适用,食品接触包装还须符合 PFAS 阈值,而且每个部件都不得妨碍相应的回收路径。因此,能否使用,取决于具体的化学成分、覆盖面积、基材,以及今后出台的可回收设计标准。
欧盟新版包装标签什么时候强制实施?
通用材料成分标签计划自 2028 年 8 月 12 日起实施,或自相关实施法案生效满 24 个月起实施,以较晚者为准。可重复使用包装另有单独的时间表。锁定生产设计稿之前,请务必核对《欧盟官方公报》上发布的最终法案。
PPWR 有官方认证证书吗?
PPWR 并没有设立某种单一的产品证书,能自动证明满足全部要求。是否合规,需以适用的合格评定、技术文件、欧盟符合性声明及佐证材料作为依据。如果有人笼统地声称某种材料或某家供应商“已通过 PPWR 认证”,您需要保持警惕。
PPWR 合规由谁负责?
责任如何划分,取决于供应链结构,以及包装或带包装产品以谁的品牌、以何种方式投放欧盟市场。品牌方或灌装商可能就是 PPWR 意义上的制造商;进口商、分销商和生产者则各自承担不同的义务。印刷厂或包装加工厂必须提供准确的材料和生产信息,但不应默认由它们承担全部法律义务。
欧盟官方资料来源
- 法规(EU)2025/40:EUR-Lex 上的 PPWR 官方文本
- 欧盟委员会 PPWR 指南(C/2026/3084,2026 年 6 月 10 日)
- 欧盟委员会 PPWR 常见问题解答(2026 年 8 月 3 日发布)
- 欧盟委员会包装废弃物规则概览
内容更新说明:本指南依据截至 2026 年 8 月 14 日可查阅的欧盟官方资料编写。欧盟委员会还须陆续通过更多授权法案和实施法案。今后可回收性、标签、再生料含量、包装最小化或重复使用规则一有更新,都应重新审核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