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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 PPWR 2026:包装印刷商须知

关于欧盟 PPWR 对印刷包装在可回收性、标签、PFAS、最小化和文件记录方面规定的实用指南。

象征欧盟《包装和包装废弃物法规》(PPWR)的欧盟旗帜

**更新于 2026 年 8 月 14 日** · 面向包装采购商、品牌方和印刷供应商的法规指南

欧盟《包装和包装废弃物法规》——**法规 (EU) 2025/40**, 通常称为 PPWR——现已成为投放欧盟市场的包装所适用的统一法律框架。该法规于 2025 年 2 月 11 日生效,并通常自 **2026 年 8 月 12 日**起适用。其涵盖各种材料和来源的包装,包括进口到欧盟的包装及带包装商品。

对于包装印刷商和加工商而言,PPWR 并非仅仅是一项废弃物管理法规。它会影响材料选择、结构设计、 油墨和涂层、标签、数字数据载体、技术文件,以及印刷在包装上的环境声明。部分义务现已适用, 而主要的面向回收设计、最小化和标签规则将在 2028 年至 2038 年间逐步实施。

**实际转变:**评判印刷包装时,不能再只考虑色彩、表面处理、保护性能和成本。 采购商将日益需要证据,证明完整的包装系统——纸板、薄膜、标签、胶黏剂、涂层、油墨和封口—— 能够满足适用的 PPWR 要求,并具备相应文件记录。

**重要提示:**本文为操作概览,并非法律建议。PPWR 义务取决于包装形式、 产品类别及经济运营者的角色。品牌方和进口商应向欧盟法规法律顾问确认自身责任, 并在批准生产稿件前查阅最新的授权法案和实施法案。


印刷包装要点

PPWR 事项已知规定对印刷与包装的影响
一般适用该法规通常自 2026 年 8 月 12 日起适用。面向欧盟的包装规格现在应纳入 PPWR 责任、证据和文件保存要求。
食品接触类 PFASPPWR 浓度限值自 2026 年 8 月 12 日起适用。防油防潮纸、阻隔涂层及其他食品接触部件需要供应商声明, 并在适当情况下提供检测证据。
面向回收设计欧盟的标准和可回收性等级将通过二级立法出台;从 2030 年或较晚的法定触发日期起, A、B 或 C 级将成为市场准入门槛。装饰性表面处理、复合层、开窗、标签和胶黏剂必须作为完整包装单元的一部分进行审查, 而不能孤立评估。
统一标签材料成分标签计划自 2028 年 8 月 12 日起,或相关实施法案生效 24 个月后起适用, 以较晚者为准。稿件系统需要为最终欧盟图形符号预留受控区域,并在使用时为二维码或其他经批准的数字载体预留位置。
包装最小化自 2030 年起,在遵守法定时间安排和例外规定的前提下,包装重量和体积必须降至实现功能所必需的最低限度。超大硬盒、假底、双层壁和装饰层都需要有站得住脚的性能理由。
声明与文件环境声明必须具体且有依据;制造商必须保存技术文件和欧盟符合性声明。在没有明确适用范围和证据档案的情况下,不应在稿件中加入“可回收”“可重复使用”或“可持续”等字样。

目录

  1. 什么是欧盟 PPWR?
  2. 目前哪些 PPWR 规则至关重要?
  3. PPWR 将如何改变包装印刷?
  4. PPWR 时间表:2026 至 2038 年
  5. 欧盟包装采购商应提出哪些要求?
  6. 常见问题
  7. 官方来源

什么是欧盟 PPWR?

PPWR 取代了原《包装和包装废弃物指令》,成为一项在欧盟各成员国直接适用的法规。 其范围涵盖包装的完整生命周期:成分与制造、可回收性、再生成分、重复使用、标签、 最小化、废弃物预防、生产者登记和生产者延伸责任。

该法规适用于所有包装,无论采用何种材料,也无论其来自制造业、零售业、分销业、服务业还是家庭。 进口包装同样适用。因此,在中国生产、作为化妆品包装并在法国销售的折叠纸盒, 不会仅仅因为是在欧洲以外印刷就不受 PPWR 约束。

责任按角色划分。视商业安排而定,法律意义上的制造商可能是品牌方、灌装商, 或以自身名义委托设计或制造包装的其他运营者。欧盟进口商另负核查和信息义务。 包装加工商仍至关重要,因为供应商必须提供证明合规所需的信息和文件。

目前哪些 PPWR 规则至关重要?

1. 食品接触包装的 PFAS 限值

自 2026 年 8 月 12 日起,食品接触包装中 PFAS 浓度达到或超过 PPWR 规定限值时, 不得投放欧盟市场,但其他欧盟法案已经禁止该类产品投放市场的情况除外。 该法规分别为单项 PFAS、目标 PFAS 总量以及包括聚合物 PFAS 在内的 PFAS 总量设定了阈值。 合规情况必须在技术文件中予以证明。

对于印刷生产而言,当下首先要问的不是“这种纸可以回收吗?”,而是“每一种食品接触部件中含有什么?” 防油纸、阻油层、防潮涂层、脱模处理剂及某些含氟加工助剂尤其值得关注。 采购商应要求提供书面 PFAS 声明,涵盖构成食品接触包装的承印材料、涂层、油墨、上光油、胶黏剂及任何内衬。

2. 重点关注物质与重金属

包装制造过程中必须将重点关注物质降至最低。根据第 5 条,包装或包装部件中铅、镉、汞和六价铬的合计浓度 上限仍为 100 mg/kg。因此,对油墨、颜料、涂层和再生材料进行受控采购,是合规档案的一部分。

3. 印刷在包装上的环境声明

第 14 条收紧了与 PPWR 所涵盖属性相关的环境声明依据。声明必须涉及超过适用法定最低标准的性能, 并明确说明该声明针对完整包装单元、某个部件,还是运营者更广泛的包装组合。相关证据应纳入技术文件。

这意味着“100% 可持续包装”等宽泛表述存在风险。更精确的表述——例如,某一指定部件中经核实的再生成分百分比—— 更容易获得证据支持。稿件审批应包括对每一个环境图标、声明和脚注的法规审核。

4. 技术文件与合规

PPWR 要求制造商开展适用的合格评定、编制技术文件并出具欧盟符合性声明。 一次性包装的文件通常须在投放市场后保存五年;可重复使用包装的文件须保存十年。

对于印刷商而言,这形成了一条实际的证据链:经批准的材料规格、供应商声明、物料清单、检测报告、 最终稿件、生产批次标识以及受控的变更记录。在生产过程中替换高端表面处理工艺之前, 必须检查该变更是否会影响合规证据。

PPWR 将如何改变包装印刷?

1. 面向回收设计成为生产要求的一部分

第 6 条要求包装可回收,并引入可回收性性能等级。欧盟委员会必须通过授权法案制定详细的面向回收设计标准和评估规则。 自 2030 年起——或自相关授权法案生效 24 个月后起,以较晚者为准——包装通常必须达到 A、B 或 C 级, 方可投放市场。自 2038 年起,门槛将收紧至 A 级或 B 级。

评估范围涵盖包装单元及其各个部件。每个部件都必须与现有的收集、分选和回收流程兼容, 且不得妨碍主体部分的可回收性。因此,对于印刷纸质包装,风险审查可能包括:

  • 塑料覆膜和阻隔膜;
  • 金属化层、箔材和大面积装饰效果;
  • 由其他材料制成的开窗、封口、提手和内衬件;
  • 标签、离型衬纸和压敏胶;
  • 油墨、上光油、清漆和功能性涂层;
  • 可洗脱性能、纤维得率以及残留物对再生制品的影响。

该法规对复合包装的定义规定,在计算原本不可分离的第二种材料是否保持在 5% 的复合材料阈值以内时, 不计入标签、上光油、涂料、油墨、胶黏剂和清漆。这一排除**并不**意味着这些要素与可回收性无关。 第 6 条仍要求所有部件不得妨碍现有回收流程。

2. 装饰必须具有功能与材料方面的合理依据

到 2030 年,包装设计必须将重量和体积降至实现功能所必需的最低限度。 仅用于增加产品感知体积的特征——包括不必要的层、假底和双层壁——将受到限制,但须遵守规定的例外情形。

高端包装并未被禁止。保护性能、机械加工性能、物流、卫生、产品展示和知识产权限制, 均可成为相关的性能标准。变化在于,结构或表面处理应有文件记录的理由。例如,硬盒可能仍适合易碎的高价值产品, 但其尺寸、内衬件和材料组合应有合理依据,而不能被视为理所当然地可以接受。

3. 欧盟标签要求改变稿件工作流程

PPWR 建立统一的材料成分标签,以帮助消费者分类投放包装。一般标签义务计划自 2028 年 8 月 12 日起, 或自相关实施法案生效 24 个月后起适用,以较晚者为准。可重复使用包装另有标签和数字信息时间表。

该法规要求欧盟委员会通过实施法案采纳详细的标签规范。生产团队应使用《欧盟官方公报》发布的最终法案, 而不是从演示文稿中复制的图形符号草案。在规范及其法定时间安排得到确认之前, 稿件系统应预留可灵活调整的空间,而不是将假定的符号固定下来。

一种合理的稿件方案是保持主体设计稳定,同时使用受控的合规图层放置欧盟标签、材料信息, 以及任何经批准的二维码或数字载体。这样便可更轻松地进行法规更新,而无需重做完整的品牌设计。

4. 空隙率影响电商和运输包装

自 2030 年起,或在相关实施法案生效三年后起(如该日期更晚), 组合包装、运输包装和电商包装的空隙率通常不得超过 50%。计算时,纸质填充物、充气垫、气泡膜、泡沫及类似填充材料均计为空隙。

这将推动包装开发转向尺寸适配的纸箱、模块化刀模线以及产品与运输箱之间更合理的匹配。 同时,结构打样和运输测试也变得更加重要:减少空隙不得引发产品损坏或标签方面的问题。

5. 再生成分目标主要影响塑料部件

第 7 条规定,自 2030 年或较晚的法定触发日期起,塑料包装必须达到消费后再生成分最低目标。 即使是以纸为主的包装,也可能包含需要单独考虑的塑料开窗、托盘或提手。采购商应按类型和形式识别塑料部件, 而不应简单地将整个包装称为“纸包装”。

PPWR 时间表:2026 至 2038 年

日期里程碑规划影响
2025 年 2 月 11 日PPWR 生效。过渡期开始;在此日期后投放市场的可重复使用包装与旧库存的处理方式不同。
2026 年 8 月 12 日PPWR 通常开始适用;食品接触包装的 PFAS 限值开始适用。面向欧盟的规格和合规档案现在应明确角色、材料和证据。
2026 年 12 月 31 日欧盟委员会关于重点关注物质的报告应在此日期前提交。预计对妨碍重复使用、回收或化学安全的物质将进行进一步审查。
截至 2028 年 1 月 1 日欧盟委员会应在此日期前出台面向回收设计标准和可回收性分级法案。这些标准将决定对各种形式、部件和表面处理的详细处理方式。
自 2028 年 8 月 12 日或较晚触发日期起统一的材料成分标签成为强制要求。使用最终的欧盟标签规范更新稿件,而不是采用草案。
自 2029 年 2 月 12 日或较晚触发日期起可重复使用包装的标签和数字信息要求开始适用。可重复使用系统需要受控标签、二维码或其他经批准的数据载体,以及周转信息。
自 2030 年 1 月 1 日或较晚触发日期起可回收性 A–C 级、最小化、塑料再生成分目标、空隙率限制、重复使用目标及某些限制措施将分阶段实施。包装产品组合应在这一时间点之前完成重新设计和文件记录,而不是等到最后一个生产周期再处理。
自 2035 年 1 月 1 日或较晚触发日期起规模化回收性能成为可回收性评估的一部分。如果包装没有实现规模化收集、分选和回收,仅在技术上可回收将不再足够。
2038 年 1 月 1 日包装通常必须达到可回收性 A 级或 B 级。C 级包装形式届时应已有退出或重新设计方案。

欧盟包装采购商应向印刷供应商提出哪些要求?

符合 PPWR 要求的询价单不应只列出尺寸、纸板等级、颜色和表面处理。应要求供应商确认以下事项:

  1. *完整物料清单:**承印材料、油墨系统、上光油、涂层、复合膜、箔材、标签、胶黏剂、内衬件、开窗、提手和封口。
  2. *材料与物质声明:**包括重金属;对于食品接触包装,还应提供涵盖所有相关部件的 PFAS 证据。
  3. *可回收性证据:**当前的检测或评估证据,以及在欧盟面向回收设计标准最终确定后重新评估的承诺。
  4. *重量和尺寸数据:**包装质量、部件质量、内部容积,以及无法进一步缩减的性能理由。
  5. *稿件控制:**最终欧盟市场、所需语言、法定标签版本、二维码目标地址及审批责任。
  6. *变更控制:**如果可能影响合规,不得未经批准替换纸板、油墨、涂层、薄膜或胶黏剂。
  7. *可追溯性:**供应商身份、生产批次,以及规格、稿件和检测文件的受控版本。

对于第一个项目,应先确定结构包装和材料层叠,再最终确定图形设计。 这种顺序可降低后期才发现装饰性表面处理与回收路径冲突,或强制标签在稿件中无处可放的风险。

如果您正在筹备欧盟包装项目,请将您的产品、目标市场、包装形式、数量和表面处理要求发送给 Yuan Packaging。 我们可以帮助将需求转化为生产规格,并明确打样前应解决的材料和文件问题。 最终法律合规责任仍由相关经济运营者承担,并应由具备资质的欧盟法律顾问确认。

常见问题

PPWR 是否适用于从中国进口的包装?

是。PPWR 适用于投放欧盟市场的包装,无论材料或原产地为何。具体义务取决于运营者是以制造商、进口商、 分销商、生产者还是履约服务提供商的身份行事。非欧盟印刷供应商通常需要提供信息和文件, 以支持欧盟运营者履行合规义务。

PPWR 是否禁止覆膜纸包装?

否。PPWR 并未全面禁止覆膜纸或高端印刷纸盒。包装必须符合适用的可回收性、最小化、 物质和文件要求。欧盟详细的面向回收设计标准将决定具体材料组合和部件如何分级。

PPWR 是否禁止印刷油墨、涂层或箔材?

PPWR 并未普遍禁止普通印刷油墨、涂层或箔材。但是,重点关注物质必须降至最低,重金属限值适用, 必须遵守食品接触类 PFAS 阈值,而且每个部件都不得妨碍适用的回收路径。因此,答案取决于化学成分、 覆盖率、承印材料和未来的面向回收设计标准。

新的欧盟包装标签何时成为强制要求?

一般材料成分标签计划自 2028 年 8 月 12 日起,或自相关实施法案生效 24 个月后起适用, 以较晚者为准。可重复使用包装遵循单独的时间表。在最终确定生产稿件之前,务必查阅《欧盟官方公报》发布的最终法案。

是否有官方 PPWR 证书?

PPWR 并未设立一种可以自动证明所有要求均已满足的单一产品证书。 合规通过适用的合格评定、技术文件、欧盟符合性声明和支持证据来证明。 对于笼统声称某种材料或某家供应商已“通过 PPWR 认证”的说法,应保持谨慎。

谁负责 PPWR 合规?

责任取决于供应链,以及包装或带包装产品如何进行品牌标识并投放欧盟市场。 品牌方或灌装商可能是 PPWR 意义上的制造商,而进口商、分销商和生产者则另负义务。 印刷商或加工商必须提供准确的材料和生产信息,但不应被认为承担所有法律义务。

欧盟官方来源

**编辑更新政策:**本指南反映截至 2026 年 8 月 14 日可获得的欧盟官方来源。 欧盟委员会还须采纳更多授权法案和实施法案。每当可回收性、标签、再生成分、最小化或重复使用规则更新时, 均应重新审查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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